九、抽象模式(1)

在按照当代心理学的主要倾向所提供的解释类型(或它们拒绝采用的类型,如实证 主义的情况:第2节)研究了这些倾向之后,现在该做一个阐明以上所说一切的相当基 本的评价了。但让我们以从前面所看到的当中吸取教益作为开始吧。

我们不想过分地去推论,但我们可以说,所列举的一切运动在各种各样名称之下, 在这一时刻或那一时刻都不得不部分地采用建构和结构思想。在过去,人们经常遇到一 些解释方式,这些方式承认发生但不承认结构(如联想主义),或承认结构但不承认发 生(如思维心理学)。但或早或晚,每一运动都遇到了这两种要求。斯金纳是不要理论 的。他在输入与输出的安排中,也设法使其鸽子的活动达到最大限度并看它们建造工具 结构。不坚固的结构吗?很可能,但这已经再不是简单的联想了。有机论者、物理论者、 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分析专家、“行为论”专家、发生心理学家,他们或多或少都明确 地、以极不相同的形式寻求建构和结构。

然而,现在需要强调的一个新事实是,几年以来,被以上提到的几乎一切学派所引 用的各种不同的具体模式中或早或晚都以数学、控制论、逻辑等性质的抽象模式来表达, 这就总的来说加强了走向结构主义的倾向。我们在讨论有机论(第三节)时已经看到了 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如条件反射,这个最初本质上是联想主义的具体模式,后来变成 一个同时包含网的代数结构,或然性顺序以及同邻近系统有联系的“从属偶然网络”了。 格式塔论的物理主义自然变成了场的方程式,但也被列文及其继承者延伸成为一种主观 性强于数学性的拓朴学和向量模式。社会心理学以各种各样的代数-概率模式或图形等 来表示小群体的结构。心理分析也有一位抽象理论家,即拉帕波特,他肯定会(如果他 不是过早地被夺去生命的话)沿着更加精巧的唯能论这个方向(而他在恒常的精力贯注 方面已经参照了达朗贝尔定理继续他的研究工作。有关学习的理论导致了一些或然性的 和代数的设想,而智力的发生心理学研究自然应用了普通代数和逻辑学。

但是,显而易见,心理学在这些不同章节里所运用的结构是因领域的不同而不同的。 这种差异倒是充满着希望的,因为在尊重差异和从这一结构可能过渡到另一结构的情况 下,迟早会有结构的协调问题发生。然而,从这样一个变化与互反性的系统中很可能产 生出今天只是作为理想的心理学的基本统一。

A.抽象模式就这样成为心理学一切领域中多少是常用的模式。为了从单纯心理学的 观点来加以研究,人们出版了专门性杂志,还经常举行讨论会。因此人们不免要问,这 一倾向从何而来,特别是它将把心理学的一般解释方式引向何方,在心理学对它所发现 的事实的反应方面,这些解释方式构成这门科学的精华。

在其根源方面,抽象模式首先只是产生于对规律的精确陈述所作的一种能达到数量 和质量上精确性的努力:费彻纳的对数规律或胡尔最初的一些学习规律只是处于这种抽 象的第一阶段。一旦有许多规律要协调,就需要有一个总的演绎。胡尔随后在其形式化 的系统中所达到的正是这个层次。但是尽管人们时常滥用模式这个名词,直至把心理学 运用的全部推理都包括进去,可是只有当它有一个比所研究的实验领域里所考察的规律 更加普遍的框框和一个不仅能列出公式和提供预测的可能性,而且还能在模式的运算变 化与需要解释的现象的实际变化相一致的情况下提供一种解释源泉的框框时,这一名词 才获得其充分意义。比方说,韦伯-费彻纳法则的一个概率性模式就是解释性的,如果 一个其连续可能性只能成倍增长的记录机制(相遇等)与主体评价的相加系列相符合的 话。

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讲抽象模式呢?它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和需要解释的具体 机制合而为一吗?而且在心理学解释的一切可能方面(有机论、社会相互作用、行为的 连贯等等),人们永远只遇到一些非常具体的因素,似乎只要把这些因素列成方程式便 能达到所寻求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在实际中,人们不断遇到要在各种各样中间变量中 作出选择的必要性——实际上是作出结论;同时也因为在人们可能需要一个相当确切的 假设性解释以指导继续研究时,由于缺乏数据,使这一选择变得困难或不可能。这 时,抽象模式的巨大优点就是能从假设采用的观点中抽取充分的必要条件,并能以 相当普遍的形式把条件表达出来,而且因为是抽象的,所以能适用于许多不同的具体实 现。换言之,抽象模式不是与心理学所需要的、心理学继续研究中仍将建构的具体模式 毫无关系,它只不过覆盖了许多可能的具体模式,因而在因为形式化不得当甚至表达不 得当而过于一般的假设与经过分析随后能成立的并能经受实验检验的特殊假设这二者之 间构成必要的中介。

B.此外,在抽象模式实际运用方面,以及现在应该从心理学一般倾向的观点给予 抽象模式的解释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确定抽象模式对所研究的现实的客观的、也可以 说是本体论的适应程度问题。当然,对注重可观察之物的实证主义来说,抽象模式达不 到“实在”,因为“实在”在可观察之物之外便失去意义。因此,跟一切逻辑-数学结 构一样,抽象模式只构成一种方便的语言,其方便性表现在从主体的观点来看的简单性 和它具有导致预见性的能力。但这时预见的成功与模式运用的实验规律有关,而并非由 于模型可能有的表达一种根本达不到的隐蔽实在的属性这种能力。相反,对于那些相信 有一种超越可观察之物的实在和有因果解释之可能性的人们来说,抽象模式只有在提供 能说明可观察之物的、有关实际的但仍然是隐蔽的过程的看法,并因此有利于解释时, 才有意义。然而,在这一意义上的解释性模式之外,还可以从这第二个观点,设想一些 仅仅有利于简便的和习俗的表象的模式,但这是在没有找到好的模式之前,因为在这种 情况下,临时表象具有启发价值并导致更为适当的模式。

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模式的这个真实率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性的认识论问题,而且 还确实起着实际作用,这就是“正常的”或高斯的分配曲线这个极为简单的例子。不久 以前(至多一二代人),心理学家还依然从智力或能力如同身材那样“正常地”分配于 所有同质的人群这一先验概念出发。这是一种实在论观点,丝毫不是唯名论观点,但不 知不觉中,习俗主义进行了报复。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客观的计量单位(见第一章第四 节B,b),显然(心理学实验从来只提供顺序关系)人们不得不任意选择一个度量,于 是人们总能设法看到事先设想的或期望的“正常”分配。然而,专为描述“可观察之物” 的“方便语言”有所不足的最好证明,就是人们开始考虑在序数的可观察之物与部分是 任意的尺度之下所发生的东西,以便确定“实际上”分配是否是正常的。人们作了许多 有关度量的研究,可是布特在1963年却搜集了一些纯心理学的指数,趋向于证明在智力 水平分配方面,曲线的低端看来要比另一端占据着更多的位置。

在能作为解释性的模式领域里(一条“正常”的曲线还包含着对它自身解释的寻求, 这对它多少带有系统性的例外更是如此)。总的倾向自然不是停留在被认为是非常方便 的图式,除非为了阐述的圆滑方便起见,而且由于第二节中所指出的理由,很快就有过 渡到因果解释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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